ST康美(600518)公告:公司及高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《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马兴田、庄义清、唐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幅变动,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,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。马兴田作为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,庄义清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唐煦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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